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数。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1,626,544.7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 651,036,937.07 元。
根据《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如下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2.5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58,843,153 股,以
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4,710,788.2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8.03%;
2、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司总股本 458,843,153 股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约为 642,380,414股,具体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数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数。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既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