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关于变更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西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颜承侪先生、蔡锐先生作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颜承侪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西证券现委派王国臣先生接替颜承侪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国臣先生、蔡锐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王国臣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
附:保荐代表人王国臣先生的简历
王国臣先生,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王国臣先生曾主持或参与金花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鸿高科 IPO 项目、唯唯光电新三板挂牌项目、博融智库新三板挂牌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