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公告编号:2020-01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蒋林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蒋林波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蒋林波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