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紧跟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程。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修订前 修订后
(七)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
担保。 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四十五条 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属于 第四十五条 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四)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
情形。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董事主持。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
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 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 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 在改选出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
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成,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 2 人。 独立董事 2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前 修订后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的运作。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
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
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5、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权限: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
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
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
要职责权限:
1、根据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范
围、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
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修订前 修订后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制度和方案等;
2、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