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基础上相应调整每股获分配金额,具体于相关情形发生时由董事会另行决策公告。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为人民币
189,776,647.83 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基础上,董事会提议以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 40,100 万股,此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数为 60,150,000.00 元
(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约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70%。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将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基础上相应调整每股获分配金额,具体于相关情形发生时由董事会另行决策公告。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2、我们认为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董事会制定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十次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