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兴股份”)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83.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151.69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出具了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4、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属于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等会议资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第一届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