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08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兴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7,362,345.47 元及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255,795.55 元,合计共121,618,141.02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83.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151.69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出具了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 号)。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额 额
合兴股份年产 1,350 万套汽
1 车电子精密关键部件技术改 合兴股份 32,500.00 10,000.00
造项目
合兴太仓年产 600 万套汽车
2 电子精密零部件技术改造项 合兴太仓 11,000.00 6,500.00
目
合兴电子年产 5,060 万套精
3 合兴电子 4,000.00 3,000.00
密电子连接器技术改造项目
智能制造信息系统升级技术
4 合兴股份 5,000.00 1,651.69
改造项目
合计 52,500.00 21,151.69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发行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相关规定置换已先行投入的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
发展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 117,362,345.47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1]177 号《关于合兴汽车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额
合兴股份年产 1,350 万套汽车电子精密
1 5,527.76
关键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合兴太仓年产 600 万套汽车电子精密零
2 3,933.92
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合兴电子年产 5,060 万套精密电子连接
3 1,247.55
器技术改造项目
4 智能制造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1,027.01
合计 11,736.24
注:上表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有关金额合计与表内合计数可能因此存在尾差。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金额合计
4,255,795.5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
序号 发行费用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金额
1 承销费用 2,900.00 -
2 保荐费用 100.00 100.00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664.43 214.43
4 律师费用 222.00 33.02
5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62.26 0
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及
6 78.13 78.13
材料制作费用
7 印花税 5.29 -
合计 4,432.11 425.58
五、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7,362,345.4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55,795.55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77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合兴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合兴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合兴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合兴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前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四)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二)《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