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
费 3,555.7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
律处分 1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洁,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乃忠,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除下表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姓名 自律监管措施 自律监管措施 实施单位 事由及自律监管措施
日期 类型 情况
赵鹏 2024年1月4日 警示函 深圳证券交易 垠艺生物IPO审计项
所 目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为235 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整。2024 年度审
计费用将以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董事会拟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致同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予以认可,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相关要求。致同所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024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拟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