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2021 年 4 月 6 日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国信弘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401,824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4.0348%。截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收盘,国信弘盛持有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收到
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国信弘盛”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义务人基 经营场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1 年 4 月 6 日-2021 年 5 月 13 日
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区间
权益变动 (股) (元)
明细 集中竞价 2021 年 4 月 6 日 9,401,824 4.0348% 28.88-31.50
-2021年5月13日
备注: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7),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2%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关于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1),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3%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截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收盘,国信
弘盛持有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份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份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052,632 9.0348% 11,650,808 4.9999%
国信弘盛 其中:无限售 21,052,632 9.0348% 11,650,808 4.9999%
条件股份
注释: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国信弘盛因投资计划需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1,052,63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9.03%,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采用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日内进行,即减持期间 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采用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180 日内进行,即减持期间 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7 月 18 日。在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上述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5、国信弘盛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