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0号),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61,000.00万元。本次发行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1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1,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 70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0,3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7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9.20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0,080.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38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0,080.80
项目投入 B1
9,594.8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20.48
项目投入 C1
8,746.7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09.03
项目投入[注] D1=B1+C1 18,341.6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29.5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3,068.6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3,068.65
差异 G=E-F
0.00
[注] 项目投入加计尾差系折合万元列示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松霖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分别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8114901012900175340 206,981,834.5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滨
漳州松霖公司 129910100100800606 4,764,749.44
支行
合 计 211,746,583.96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额 21,893.99 万元系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部分,详见
本报告三(一)2 之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含)。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45,00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 45,000.00 万元人民币(含)。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
额共计 21,893.99 万元,包括兴业银行封闭式结构性存款 19,200.00万元、兴业银行通知存款 2,693.99 万元(含未到期本金 2,635.00 万元及通知存款户利息 58.99 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 4489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认为:松霖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
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松霖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人国泰君安认为:松霖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