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招标选聘,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该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108 人,注册会计师共 50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 179 人。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7.0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11 亿元。
2023 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68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0.69 亿元。上会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采矿业、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上会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1 年已审结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2 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礼珍,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毅,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经邀请招标确定了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 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 5 万元,同比增加 8.33%。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
(2021-2023 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招标选聘,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中审亚太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亚太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选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