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
席董事 6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君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曼雄先生、王帅先生及李金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并以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担任非独立董事为前提,同意谢曼雄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金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金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议案一部分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
事会提请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 14:00 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 268
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附件一:
谢曼雄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5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深圳市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深圳市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今任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监事。
王帅先生: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恒大地产管理集团管理培训生;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广东商达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
李金福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2008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深圳市国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
任深圳市德信瑞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
任深圳佳贝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控总监;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5 月
任深圳市德信瑞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附件二:
李金福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2008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深圳市国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
任深圳市德信瑞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
任深圳佳贝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控总监;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5 月
任深圳市德信瑞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