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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91 沪市 至正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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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91:至正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2

603991:至正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上海至正道
  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
  审计工作安排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事务所进
  行了事前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
北区 1-1-2205-1

  历史沿革: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9 日,2013 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 号文件
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
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0796417077 的
《营业执照》,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座 10 层。
  业务资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 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 08181001 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 000388 号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40人,注册会计师 32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998.21 万元,审计
业务收入 19,431.1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337.47 万元。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324.60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0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2,019.27 万
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截至 2020 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各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延国,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业经历 16 年,其中证券从业经历 16 年,现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春敏,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9 年,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慧英,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负责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延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春敏和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慧英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2020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4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该费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其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别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间安排上未能达成一致,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立信中
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的合理需要,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查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资格,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聘请其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保障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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