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安徽安益大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安益大通”)持有公司股票 3,773,5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安益大通拟在未来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3,773,54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6%。其中,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进行。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3,773,545
安益大通 3,773,545 5.06%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2018/12/31~ 2018年12月8
安益大通 1,490,579 2.00% 17.85-23.72
2019/6/28 日
2019/7/23 ~ 2019 年 7 月 2
安益大通 745,500 1.00% 18.77-20.46
2020/1/18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 减持合 拟减持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期间 原因
(股) 比例 区间 源
安益大通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0/2/18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资
3,773,5 过 : ~ 价格 得 金规划
45 股 5.06% 超过:1,490,698 2020/8/15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2,282,847
股
协议转让减持,不
超过:3,773,545
股
注: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在
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后进行。
2、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
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安益大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在锁定期满后拟全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本企业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企业拟减持股份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3)若本企业违反相关承诺,本企业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公开道歉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股份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股份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股份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