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179.20 万份,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3,584.1478 万股的 5.00%。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973.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3,584.1478 万股的 4.1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2.5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206.2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3,584.1478 万股的 0.8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7.4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上市日期:2016 年 12 月 8 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园区归家巷 22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5,841,478.00 元
法定代表人:翁康
经营范围:研发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及通信技术,医用机器人导航系统,微创手术平台系统,机电一体化产品;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网络及数据处理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筑智能化、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咨询;组装生产微型计算机;销售本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从事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8 名。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305,507,310.15 353,846,511.66 308,078,554.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560,503.99 41,953,365.73 35,442,72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4,794,826.58 33,060,572.41 25,812,050.7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513,364.11 36,037,346.25 100,479,24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55,986,306.78 1,094,759,358.02 1,226,498,334.77
总资产 1,630,417,953.78 1,312,345,034.97 1,521,658,330.85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0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0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2 0.16 0.1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2 3.83 5.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23 3.02 4.12
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179.2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3,584.1478 万股的 5.00%。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973.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3,584.1478 万股的4.1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2.5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206.2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3,584.1478 万股的 0.8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7.49%。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
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第十六章 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37 人,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723 人的 5.12%,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麦迪科技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拟授出权益数 公布日股本总额比
量的比例 例
周支柱 董事、联席总经理 200.00 16.96% 0.85%
王江华 董事、副总经理 130.00 11.02% 0.55%
杨淳辉 副总经理 130.00 11.02% 0.55%
宫浩然 副总经理 120.00 10.18% 0.51%
李孟豪 董事会秘书 12.00 1.02% 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381.00 32.31% 1.62%
(32 人)
预留 206.20 17.49% 0.87%
合计 1,179.20 100.00% 5.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麦迪科技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9.51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19.51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19.50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