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9 月 29 日,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
技”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翁康先生、股东汪建华先生的通知,翁康先生与汪建华先生签署了《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背景
本协议签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翁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黄红女士分别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21,872,760 股与 5,569,7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13.22%
与 3.37%,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442,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59%。
本协议签署前,汪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72,8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0%。
本协议签署后,翁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黄红女士、汪建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415,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99%。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翁康
乙方:汪建华
(二)协议签署日期
本协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签署
(三)协议主要条款
第一条 一致行动约定
1、双方同意,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乙方应与甲方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行使公司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权,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等。
2、双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提案权、表决权之前进行协商、沟通,以保证乙方与甲方采取一致行动,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乙方与甲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
3、双方同意,本协议所需达成一致的事项均为一致行动事项;对于一致行动事项,乙方保证在提出提案、投票表决、实际作出决定及对外公开时与甲方保持完全一致。
4、双方同意,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并履行公司股东义务,依法促进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依法经营运作。
5、本协议所载一致行动的约定不影响乙方继续享有和行使与授权股份对应的知情权、股东大会参会权和其他财产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和处置权等。
第二条 双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双方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和授权,有权独立履行本协议权利义务,本协议一经签署对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双方对本协议及因采取一致性行动而涉及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及其可能得知的协议他方的商业秘密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3、甲方不得利用本协议项下一致行动安排从事任何损害麦迪科技及乙方利益或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麦迪科技章程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2 年,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为明确起见,除本协议第二条相关约定或经双方书面确认外,本协议不得提前终止。
2、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
第四条 其他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壹份由公司保存办理相关事项,每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都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协议双方签署的《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