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规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45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期限:自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将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傅洪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间自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9月7日,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市场操纵。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认购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作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维护投资者利益,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增强公司发展内生动力,为公司实现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
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用途
序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号 (股) 比例(%) (万元)
自董事会审议通
1,111,112- 过回购股份方案
1 用于股权激励 0.67-1.34 5,000-10,000
2,222,222 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
1,111,112-
合计 0.67-1.34 5,000-10,000 /
2,222,222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若按照回购
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5元/股测算,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1,112股至2,222,222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165,463,488股
的0.67%至1.34%。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
司经营状况实施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日的
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
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回购的
资金拟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公司以本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并以回购价格上限
人民币45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预计可回购公司股份2,222,222股,约占公司目前
已发行总股本的1.3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
,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实施前 本次回购实施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63,488 12.00 22,085,710 13.3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600,000 88.00% 143,377,778 86.65
合计 165,463,488 100% 165,463,488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未来重大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总资产 73,917.19万元,流动资产45,859.73万元,负债总额:24,015.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614.19万元,
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资金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维护投资者利益;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增强公司发展内生动力,为公司实现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撑,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回购方案回购股份。
五、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