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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90:麦迪科技关于股东增加减持股份方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9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减持股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WIHarperINCFundVILtd.(以下简称“WIHarper”)持有公司5,34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6.6014%。

    股东 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以下简称“ JAFCO”)持有公司

4,56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5.635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WI Harper发来的《增加减持方式的告知函》,WI Harper拟在原减持

股份计划的基础上,增加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加减持方式后,采用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减持期间与原减持期间一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6月13日。

    根据JAFCO发来的《调整减持计划的告知函》,JAFCO拟在原减持计划的基

础上,增加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减持方式。增加减持方式后,采用协议转让的减持期间与原减持期间一致。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6月13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6月13日。

    前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WIHarper已将持有的公司5,26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过户至杭州义浩涌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JAFCO 已将持有的公

司4,56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过户至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WI Harper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WI Harper INC Fund VI Ltd

    (2)持股数量、比例、所持股份来源持股数量:WI Harper 原持有公司

10,6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014%,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且该部分股份于2017年12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18年4月18日,WI Harper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过户登记确认书》,WI Harper已将其持有的公司5,26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过户至杭州义浩涌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截至本公告日,WIHarper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42,000股,占公

司股本的6.6014%。

    2、JAFCO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2)持股数量、比例、所持股份来源:JAFCO原持有公司9,12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00%,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且该部分股份于2017年12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18年4月18日,JAFCO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

户登记确认书》,JAFCO已将其持有的公司4,56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过户至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

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截至本公告日,JAFCO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6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6350%。

    二、股东减持计划增加的具体内容

    1、WI Harper减持计划增加的具体内容

    (1)减持期间

    增加减持方式后,采用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与原减持期间一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6月13日。

    (2)减持方式

    WIHarper于2017年12月9日公告的原减持计划内容中的协议转让、大宗

交易方式不变,现新增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增加减持方式后,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如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JAFCO减持计划增加的具体内容

    (1)减持期间

    增加减持方式后,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与原减持期间一致。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18

年6月13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6月13日。

    (2)减持方式

    JAFCO于2017年12月9日公告的原减持计划内容中的协议转让方式不变,

现新增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3)增加减持方式后,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如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WI Harper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8年4月18日,WI Harper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过户登记确认书》,WI Harper已将持有的公司5,26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过户至杭州义浩涌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2、JAFCO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因艮恒投资自身安排等原因,经JAFCO与艮恒投资友好协商,双方于2018

年4月3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JAFCO不再向艮恒投资转让其持有的

麦迪科技4,560,000股股份(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6350%),原股份转让协议

项下权利义务于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2018年4月18日,JAFCO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

户登记确认书》,JAFCO已将持有的公司4,56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过

户至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

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在按照上述方式减持股份期间,WI Harper、JAFCO 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别提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如 WI Harper、JAFCO采取协议转让方式,WI Harper、JAFCO及受让方应遵守如下规定: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6个月内应当共同遵守《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并应当依照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分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股东依据《细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