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2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6,282,046.51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90,002,16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000,648.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4.6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制订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时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既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