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20-050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累计购买 8,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南京银行珠联璧合日日聚宝现金管理类公募人民币
理财产品、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0 年第 46 期 31 号 160 天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16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序 理财金 理财起止日期 实际平 实际收
号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额(万 均年化 益
元) 收益率 (万元)
1 南京银行 银行理财 珠联璧合日日 400 2020-8-19 至 3.1994% 1.50
产品 聚宝现金管理 2020-10-12
类公募人民币
理财产品
2 五矿信托 信托理财 鼎泰投资 2 号 7,000 2020-5-7 至 7.50% 261.85
产品 集合资金信托 2020-11-7
计划第 40 期
信托受益权
合计 7,400 - - 263.35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 产 预计收 产 收 结 参考 预计 是否
托 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益金额 品 益 构 年化 收益 构成
方 类 名称 (万 收益率 (万 期 类 化 收益 (万 关联
名 型 元) 元) 限 型 安 率 元) 交易
称 排
珠联璧 非
银 合日日 无 保
南 行 聚宝现 固 本
京 理 金管理 1,000 3%左右 无 定 浮 无 无 无 否
银 财 类公募 期 动
行 产 人民币 限 收
品 理财产 益
品
银 单位结 保
南 行 构性存 本
京 理 款2020 160 浮
银 财 年第46 7,000 1.5%-3.5% 无 天 动 无 无 无 无
行 产 期31号 收
品 160天 益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此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
2、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根据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 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 交总经理审批,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 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 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人民币 8,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2020 年 9 月 17 日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
币 1,000 万元购买南京银行发行的 “珠联璧合日日聚宝现金管理类公募人民币
理财产品”;2020 年 11 月 9 日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购买南京银行
发行的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0 年第 46 期 31 号 160 天”,具体情况如下。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产品说明
协议签署日期 2020 年 9 月 18 日
委托理财金额 1,000 万元
产品名称 南京银行珠联璧合日日聚宝现金管理类公募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开放式、固定收益类、公募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募集方式 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募集
理财产品代码 ZC108691944643
风险等级 根据本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估,该产品风险等级为中低级(本风险等级为
本行内部风险评估结果,仅供参考)
发行对象 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中低级及以上(风险评级仅针对个人投资者)的个人和
机构投资者购买。
1、“每日计算、按日分配”。本理财产品根据每日理财产品运作收益情况,
以万份理财产品已实现净收益(该净收益已扣除本理财产品税费,下同)为
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净收益并分配。投资者当日净收益分配的计算
采用去尾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
收益分配方式及 完为止。单个投资者保留份额较低时,受去尾法的影响,投资者持有份额可
结转规则 能无法获得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分配后理财产品净值始终为 1 元/份。
2、“每日分红转份额,份额红利再投资”。本理财产品每日进行净收益计
算并分配时,每日净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净收益转理财产品份额再投资方
式,当日净收益结转的份额计入下一工作日投资者份额中,投资者可通过赎
回理财产品份额获得现金收益。结转规则:每日净收益结转份额。投资者持
有份额在系统确认申赎前后可能不同。若当日净收益大于 0,则增加投资者
理财产品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则保持投资者理财产品份额不变;银
行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当日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 0,则相
应缩减投资者理财产品份额,在此种情况下,可能出现投资者发起赎回的份
额和实际赎回的份额不一致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
当日理财产品万份收益=当日理财产品已实现净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
收益计算方式 10000;投资者每日净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10000×当日理
财产品万份收益;投资者每日结转份额数=投资者每日收益÷1 元/份。
(采用去尾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每个工作日的产品万份收益于下一工作日在银行网站(www.njcb.com.cn)
万份收益和七日 进行公告(采用去尾法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年化收益率 每个工作日在银行网站(www.njcb.com.cn)公告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
益所折算的产品年化收益率。
理财产品管理人 南京银行
本理财产品托管人为南京银行,主要职责如下:
1、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财产;
2、为每只理财产品开设独立的托管账户,不同托管账户中的资产应当相互
独立;
3、按照托管协议约定和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4、建立与管理人的对账机制,复核、审查理财产品资金头寸、资产账目、
资产净值、认购和赎回价格等
数据,及时核查认购、赎回以及投资资金的支付和到账情况;
托管人及托管人 5、监督理财产品投资运作,发现理财产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
或合同约定进行投资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