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20-036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5,621,940.47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3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35,2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097,6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6.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该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董事会对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分配预案是合理可行的,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