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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8 沪市 中电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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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8:中电电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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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20-018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58号)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共计 3,038.08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6,721.91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6-7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共三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6 年度授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
电电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18),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电
电机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

  2017 年度授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
电电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0),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中电电机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9)。

  2019 年度授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
电电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3),截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5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中电电机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大型电机改造项目”和“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 26,749.00 万元。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之间的缺口,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441.92 万元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 至 期 末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
序号    项目名称                            承 诺 投 入  累 计 投 入  投入进度
                                            金额      金额

 1  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9,883.00    4,344.20    21.85%

 2  大型电机改造项目                          2,960.00    2,594.76    87.66%

 3  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906.00    3,502.97    89.68%

        合 计                                26,749.00  10,441.92        -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大型电机改造项目”和“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大中型高效节
能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6)、《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7)。
  截至 2020 年4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有余额为1,8681.28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4、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中电电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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