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投资公司”)向联营企业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康德莱”)提
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3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止,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6%。
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德莱投资公司于 2022 年 8 月和 11 月与联营企业南昌
康德莱签署借款合同及补充合同,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300 万元,用于归还
银行贷款,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止,借款利率
为年利率 6%。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92811281E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 77 号新城吾悦广
场办公 12#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卢巧红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 年 08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塑料制品、机械设备、模具的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消毒用品、电子产品、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医疗设备维修和租赁;医疗设备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与安装;清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仓储服务(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装修装饰工程、网络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卢巧红持股 40%,康德莱投资公司持股 35%,共青城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891,938.64 35,023,939.61
负债总额 34,403,449.24 29,060,846.77
净资产 5,488,489.40 5,963,092.84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17,729.18 21,862,474.80
净利润 -594,758.57 -583,094.35
南昌康德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股东卢巧红、共青城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担保形式提供借款 1,240 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康德莱投资公司向联营企业南昌康德莱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300 万元,用于
归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止,借款
利率为年利率 6%,担保人卢巧红自愿以个人信用及资产向康德莱投资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担保人为卢巧红,自愿以个人信用及资产向康德莱投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卢巧红目前任南昌康德莱董事长、总经理,持股40%;任江西伍鸿智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持股60%(注册资本500万元);任江西伍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持股60%(注册资本200万元);任宜春康德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共青城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的股份(注册资本1,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董事会认为:康德莱投资公司向南昌康德莱提供财务资助是被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南昌康德莱作为康德莱的联营企业,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资金已得到及时回收。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用途为归还银行贷款。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资金已得到及时回收,该等财务资助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股东、公司和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康德莱已归还所有财务资助款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