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9-03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170号A栋22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19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张宪淼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克泉)》;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克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锋昌)》;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锋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441,60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241,35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6)。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纲要(2019-2023)>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纲要(2019-2023)>》。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9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经营业绩目标及业绩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4]67号)(以下简称“《通知》”),经核查,本公司符合《通知》中第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所属企业申请到境外上市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上市公司在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612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522号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3171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2017年度和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47,094,728.76元、人民币118,957,654.09元和人民币100,698,364.15元,符合“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规定。
2、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未作为对所属企业的出资申请境外上市
公司于2016年11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