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61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变更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变更事项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舒清明(SHUQINGMING)先生、程泰毅(CHENGTAIYI)先生的书面辞职信。因个人原因,舒清明(SHU QINGMING)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程泰毅(CHENGTAIYI)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舒清明(SHUQINGMING)先生、程泰毅(CHENGTAIYI)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信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舒清明(SHUQINGMING)先生、程泰毅(CHENGTAIYI)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两位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补两名董事。公司董事会推荐李红女士、胡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审查通过李红女士、胡洪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优秀人才储备,积极推进落实管理梯队年轻化。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胡洪先生、李宝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副总经理简历
1、李红简历:
李红,女,1976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本科,
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任职于赛贝斯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维斯得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6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目前任公司投资、人力资源、合规法务、知识产权等部门负责人,上海瑰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鱼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李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99,517 股,持股比例为 0.0599%,通过
天津友容恒通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537,963 股,持股比例为 0.2306%。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胡洪简历:
胡洪,男,1982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学士、
硕士。2007 年 7 月加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工程师、部门经理、总监、事业部负责人等职务,精通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和测试,领导过公司多个存储器产品系列的研制,现负责存储器研发和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胡洪持有公司股票 203,250 股,持股比例为 0.0305%,与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李宝魁先生简历:
李宝魁,男,198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信
息工程学士,天津大学微电子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硕士(在读)。
2006 年 3 月至 2011 年 11 月,在炬力北方微电子有限公司历任芯片设计工程师、
芯片设计经理。2011 年 11 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 MCU 芯片设计总监,现任 MCU
事业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李宝魁持有公司股票 31,664 股,持股比例为 0.0047%,持有公司
股票期权 78,400 股(尚未行权),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