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裁定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被告、上诉人
涉案金额: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一审赔偿金额约 4002 万元)。
损益影响: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和损益,后续将根据案
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再进行进一步账务处理。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2020 年 3 月 5 日披露《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就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诉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思立微”)的(2018)粤 03 民初 3258
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及一审判决情况进行公告。2021 年 2 月 10 日,思立
微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知民终 1311 号】,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汇顶胜诉判决,发回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芯科技”)
2、诉讼基本情况
2018年9月,汇顶起诉思立微、鼎芯科技,诉称其于2017年11月24日获得专利号为ZL201410204545.4,名为“基于指纹识别的终端及其待机状态下的登录方法、系统”的发明专利授权,提出思立微和鼎芯科技未经汇顶许可,制造、销售某款电容指纹芯片,汇顶认为该产品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并提出诉讼请求。
2020年2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3民初3258号民事判决(下称“一审判决”),判决思立微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约4002万元。思立微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3、上诉人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2018)粤 03 民初 3258 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
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求;
(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判决和裁决情况
思立微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知民终 1311 号】。最高人民法院判定,原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3 民初 3258 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和损益,后续将根据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再进行进一步账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