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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6:兆易创新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603986:兆易创新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104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0.6742 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0.0784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2.311 元/股;
0.5958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2.311 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
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4 月 28 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5、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693,994 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 202,693,994 股。

  6、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0、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股票期权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由于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限制性股票0.0784万股,回购价格为22.311元/股。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
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其余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由于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0.5958万股,回购价格为22.311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6742万股,回购股份数量占目前总股本的0.0014%。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回购数量与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方案已于2017年5月23日实施完毕。

  公司在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该方案已于2018年5月22日实施完毕。

  2019年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9年6月3日实施完毕。

  2020年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该方案已于2020年5月8日实施完毕。

  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调整方法,授予价格调整为22.311元/股,上述人员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0.6742万股,其中0.078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为22.311元/股,0.595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2.311元/股+同期存款利

  息(按日计息),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占目前总股本的0.0014%,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将全部结束。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3、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0.0784 万股)

  × 回购价格(22.311 元/股)+回购数量(0.5958 万股)× 回购价格(每股 22.311

  元加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将全部结束。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680,505              6,742          53,673,76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17,890,306                0          417,890,306

      合计                471,570,811              6,742          471,564,069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由于 1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6 年激励计划中

  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0.5958 万股。


  由于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限制性股票0.0784万股。

  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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