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07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兴业银行 招商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
(人民币万元) 24,000 3,000
委托理财投资产品 兴业银行挂钩上海金基准价结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
构性存款 月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 2020.7.01-2020.9.30 2020.7.01-2020.9.29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
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兆易创新”)使用24,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结构性存款;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思立微”)使用3,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的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
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理财产品 理财金额 理财期限 收益率
类型 (元人民币) (年率%)
1 兆易创新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240,000,000 2020.7.01- 1.5 或 3.05 或
2020.9.30 3.1315
2 上海思立微 招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 2020.7.01- 1.35 或 2.98
2020.9.29 或 3.18
合计 —— 270,000,000 —— ——
注:(1)兴业银行挂钩上海金基准价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浮动收益根
据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准价的波动变化情况确定。
(2)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
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
影响。
1、兴业银行挂钩上海金基准价结构性存款
受托方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预期年化收 预期收益金额
名称 (万元) 益率(%) (万元)
兴业银行
北京经济 结构性存 兴业银行挂钩上海 1.5 或 3.05 89.75 或
技术开发 款 金基准价结构性存 24,000 或 3.1315 182.50 或
区支行 款 187.38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关联交易
91 天 保本浮动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2、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CSH04348
受托方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预期年化收 预期收益金额
名称 (万元) 益率(%) (万元)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
上海宜山 结构性存 三层区间三个月结 3,000 1.35 或 2.98 9.99 或 22.04
支行 款 构性存款 或 3.18 或 23.52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关联交易
90 天 保本浮动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兴业银行挂钩上海金基准价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挂钩上海金基准价结构性存款
2、产品币种:人民币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认购起点金额:1000万元,超出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以100万元整数倍递增
5、产品期限:91天
6、起息日:2020年7月1日
7、到期日:2020年9月30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如期间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兑付日为提前终止日当日。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兑付日由银行一次性进行支付
9、观察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 (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页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银行凭善意原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10、观察日:2020年7月1日
11、参考价格: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12、产品收益: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1.5%]×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则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6315%]×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且大于等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55%]×观察期存续天数/365;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为零。
13、观察期存续天数:如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天数;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的天数。
14、管理费: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15、理财金额:人民币24,000万元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SH04348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35%或2.98%或3.18%(年化),详见以下第14款“本金及利息”。
4、存款期限:90天
5、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6、起存金额:存款起点3000万元人民币
7、单笔上限:单笔购买金额上限3000万元人民币
8、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9、认购期:2020年7月1日下午15:00至2020年7月1日下午16:00。
10、交易日:2020年7月1日为存款交易日,认购资金在存款交易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11、起息日:2020年7月1日
12、到期日:2020年9月29日。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13、观察日:2020年9月25日
14、本金及利息:
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存款人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下述规定,向存款人支付利息:
(1)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
XAU/USD定盘价格。
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彭博资讯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