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68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一明先生持有北京兆易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38,541,160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12.02%;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29,286,600 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9.1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朱一明先生和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8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朱一明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0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82 万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4%。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
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朱一明 5%以上第一 IPO 前取得:34,213,200 股
大股东 38,541,160 12.02% 大宗交易取得:4,327,960 股
香港赢富得有 5%以上非第
限公司 一大股东 29,286,600 9.14% IPO 前取得:29,286,6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朱一明 38,541,160 12.02% 出具一致行动函
第一组 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 29,286,600 9.14% 出具一致行动函
合计 67,827,760 21.16%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朱一明 不 超 过 : 不 超 6,400,000 股 2019/9/5 ~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资金
6,400,000 股 过:2% 大宗交易减 2020/3/2 价格 得股份 需求
持,不超过:
6,400,000 股
竞价交易减
不 超 过 : 持,不超过:
香 港 赢 富 得 12,820,000 不 超 6,410,772 股 2019/9/5 ~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资金
有限公司 股 过:4% 大宗交易减 2020/3/2 价格 得股份 需求
持,不超过:
12,820,000 股
注:如上述股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减持区间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8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即 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2 月 23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朱一明承诺:
1)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天津友容恒通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天津万顺通合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也不由天津友容恒通科技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万顺通合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回购该等
出资。
2)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
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股东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中股东均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
持以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