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8-06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18年7月12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40.8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03.20万股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7月12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年7月12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18年7月12日
2、首次授予数量:240.80万股
3、授予人数:193人
4、行权价格:103.3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首次授予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
240.80 100.00% 0.85%
(193人)
合计(193人) 240.80 100.00% 0.8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等待期为12个月;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行权期 低于35%;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行权期 低于5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行权期 低于65%。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优秀
良好 100%
符合业绩基本标准
合格 70%
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18年7月12日
2、首次授予数量:103.20万股
3、授予人数:193人
4、授予价格:51.6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103.20 100.00% 0.36%
骨干(193人)
合计(193人) 103.20 100.00% 0.3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各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