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8-013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启迪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启迪中海”)持有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2,026,93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主要内容:自2017年8月23日(启迪中海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启迪中海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2%,即4,053,879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026,939股;自
本公告披露日起的6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4%,即8,107,759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4,053,879股;采取协议转让
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
10,134,699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启迪中海于2017年8月28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808,061股,占公司当时股
份总数的7.80%。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收到股东启迪中海发来的《兆易创新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结果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启迪中海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其有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北京启迪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启迪中海持有公司股票共计17,835,000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80%。其中8,917,50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已发行的股份,即发起人股份;另外8,917,500股为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后获得的转增股份。
(三)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启迪中海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转增股份。
2、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8.80%的股份,即17,835,000股,其
中: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即4,053,879股,且在任意连续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
2,026,939股;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的6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4%,即8,107,759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4,053,879股;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即不低于10,134,699股。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三、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启迪中海于2017年8月28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808,061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7.8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启迪中海 协议转让 2017/8/28 65.05 15,808,061 7.8%
(二)减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启迪中海披露的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目前持有公司2,026,939股,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
(三)启迪中海实际减持情况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
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四、 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启迪中海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