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8.5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44.41 万元。
基于公司 2023 年整体业绩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中长期整体战略,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主营业务行业现状、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及现金流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为保障公司可持续
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拟定的《未来三年(2024 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