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19年3月9日),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智拓集团”)持有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份7,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
年5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智拓集团本次计划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智拓集团(香
5%以上非第 IPO前取得:5,400,000股
港)网路咨询有 7,020,000 6.75%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1,620,000股
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方式
数量(股) 减持期间 价格 份来源 原因
比例
区间
智拓集团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 2019/4/1~ 按市场 恒润股份 股东自
持,不超过: IPO前取得
(香港)网 3,120,000股 过 : 1,040,000股 2019/9/27 价格 的股份及以 身经营
路咨询有限 3.00% 大宗交易减 资本公积金 及资金
转增股本取
公司 持,不超过: 得的股份 需求
2,080,000股
注:
1、智拓集团本次计划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2,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2、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减持股数以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3、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司减持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3月14日-2019年9月10日);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司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即2019年4月1日-2019年9月27日)。
4、减持期间内,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
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智拓集团承诺:
1、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除发生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及其他法律文件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且本公司股东会决定不再延长营业期限的情况外,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的承诺
“(1)除发生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及其他法律文件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且本公司股东会决定不再延长营业期限的情况外,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2)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智拓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智拓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智拓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