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信心,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制定了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8,803,261.67 元,2024 年第三季度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16,632,761.2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401,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250,000元(含税),占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1.9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暨 2024 年中期分红计划》,对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授权安排,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长期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