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 3036 期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委托理财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期限:18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3-02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54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4,21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00.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出
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公司分项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
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25,026.35 17,014.93
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37,555.96 13,998.79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 8,865.00 971.15
信息网络平台项目 7,552.89 2,640.31
合计 79,000.20 34,625.18
注:“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结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变更调整至“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中,原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详见公司 2023 年 11月 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总体情况
公司之子公司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禾美”)于 2024 年 3 月
7 日认购了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发行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 3036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节节升利收益凭证”),金额 5,000 万元人民币。产品认购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产品期限
中信证券 本金保障型 中信证券节节升 5,000 181 天
收益凭证 利收益凭证
收益类型 预计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结构化安排 是否构成关
(年化) (万元) 联交易
保本固收类 2.00%-2.50% 49.59-61.99 无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之子公司广州禾美认购了中信证券节节升利收益凭证,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该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1、基本条款
产品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 3036 期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发行主体/发行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代码 SRCG36
产品风险等级 R1-低(发行人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凭证发行规模 本期收益凭证发行总面额不超过 5 亿元;发行人另行公告
的,以发行人公告为准。
凭证存续期 181 天,即起始日(含)至到期日(不含)间的自然日天
数。
2024 年 03 月 08 日,逢非营业日顺延;
起始日 若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起始日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2024 年 09 月 05 日,逢非营业日顺延;
到期日 若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到期日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期间申购/赎回 本期收益凭证到期日前,投资人不得向中信证券申购或
赎回本期收益凭证份额。
本期收益凭证在起始日后1个营业日至到期日前2个营业
日期间,投资人可在中信证券柜台系统交易时间内,向发
提前终止 行人申请提前终止本期收益凭证的全部或部分份额。申请
提前终止的份额起点为 1 万份,以 1 万份递增。经发行人
确认后,对应份额的收益凭证将于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提
前终止日当日终止。
2、收益条款
本期收益凭证每日的凭证收益率为阶梯式:
(1)自起始日起第 1 日至第 14 日的区间内,对应份额每
日的凭证收益率为年化 2.00%;
(2)自起始日起第 15 日至第 30 日的区间内,对应份额
每日的凭证收益率为年化 2.05%;
(3)自起始日起第 31 日至第 60 日的区间内,对应份额
每日的凭证收益率为年化 2.10%;
凭证收益率(年化) (4)自起始日起第 61 日至第 90 日的区间内,对应份额
每日的凭证收益率为年化 2.20%;
(5)自起始日起第 91 日至第 120 日的区间内,对应份额
每日的凭证收益率为年化 2.30%;
(6)自起始日起第 121 日至第 150 日的区间内,对应份
额每日的凭证收益率为年化 2.36%;
(7)自起始日起第 151 日至第 181 日的区间内,对应份
额每日的凭证收益率为年化 2.50%。
持有至到期收益率 对投资者至到期日的凭证份额,对应份额的持有至到期收
(年化) 益率(年化)为起始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内的
日均收益率(年化)。
提前终止收益率(年 对双方经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凭证份额,对应份额的提前
化) 终止收益率(年化)为起始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
期间内的日均收益率(年化)。
提前终止日份额价 每份额提前终止收益凭证的价值=份额面值×(1+对应份
值 额收益凭证的提前终止收益率×凭证存续期/365),四舍
五入到小数点后第 4 位,具体以计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
提前终止兑付金额=提前终止的凭证份额×对应份额的提
前终止日份额价值,四舍五入精确至 0.01 元,具体以计
提前终止兑付金额 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
中信证券在本期收益凭证提前终止日后 2 个营业日内将
凭证提前终止兑付金额划转至投资者柜台市场账户,逢非
营业日顺延。
对持有至到期日的收益凭证,在本期收益凭证到期日,每
份额收益凭证的份额价值=份额面值×(1+持有至到期收
到期日份额价值 益率×凭证存续期/365),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第 4 位,
具体以计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本条约定的“到期日份额
价值”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到期兑付金额以“2.9 到期
兑付金额”中的约定为准。
对持有至到期日的收益凭证,投资者可获得的到期兑付金
额=持有至到期的凭证份额×份额面值×(1+持有至到期
收益率×凭证存续期/365),四舍五入精确至 0.01 元,具
到期兑付金额 体以计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