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 11 号保利威座大厦南
塔 6 楼丸美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4,220,5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0.68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孙云起、独立董事秦昕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开慧出席了本次会议;首席执行官孙怀庆、首席
营销官曾令椿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24,216,529 99.9987 4,000 0.001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24,216,529 99.9987 4,000 0.0013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24,216,529 99.9987 4,000 0.0013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24,216,529 99.9987 4,000 0.0013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24,149,329 99.9780 71,200 0.022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24,210,529 99.9969 10,000 0.0031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24,210,529 99.9969 4,000 0.0012 6,000 0.001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公司 2021 年年 149,329 67.7139 71,200 32.2861 0 0.0000
度利润分配方
案
6 关于确认 2021 210,529 95.4654 10,000 4.5346 0 0.0000
年度董事、监事
薪酬的议案
7 关于续聘 2022 210,529 95.4654 4,000 1.8138 6,000 2.7208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忠、陈月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