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041,333,434.74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含税)。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7.482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 401,819,600股减至 401,444,780 股,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以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 401,444,780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6,274,508.20 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7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大会批准且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择机实施,如在实
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