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50 天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期限:5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54 元。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4,21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213.80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00.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公司分项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
丸美科技 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27,565.34 25,026.35 2,254.36
丸美股份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789.56 25,789.56 -
丸美股份 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11,766.40 11,766.40 -
丸美股份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 8,865.00 8,865.00 700.27
丸美股份 信息网络平台项目 7,552.89 7,552.89 1,175.95
合计 81,539.19 79,000.20 4,130.58
注:原募集资金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已变更为
“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之子公司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科技”)于 2021 年 11
月10日使用募集资金向招商银行天河支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50天结构性存款(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6,000万元,具体如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招商银行 银行理财 招商银行点金系 6,000 1.65%或3.05% 13.56-26.71
天河支行 产品 列结构性存款 或3.25%
产品 收益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50天 保本浮动 无 - - 否
收益类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子公司丸美科技认购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
认购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该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名称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50天结构性存款
产品代码 NGZ02139
存款币种 人民币
认购金额 6,000万元
招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正常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
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
本金及收益 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预期到期利率:1.65%或3.05%
或 3.25%(年化)。招商银行不保证投资者获得预期收益,
投资者收益可能为0。
申购/赎回 存续期内原则上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挂钩标的 黄金
起息日 2021年11月11日
到期日 2021年12月31日
清算日 2021年12月3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50天,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本产品到期日(不含)。
产品期限 如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形,本产品期限将相应提前到期调
整。
本产品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
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之情形时,招商银行
提前终止和提前终止日 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产品。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
该产品的,则以招商银行宣布的该产品提前终止日期为提
前终止日。
观察日 2021年12月29日
期初价格 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
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的中间价。
指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以美元计价下午
期末价格 定盘价 ,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
“GOLDLNPM Index”每日公布。
波动区间 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 94”至“期
初价格+ 155”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本金及收益支付 本产品于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支
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如有)。
存款人 丸美科技
关联关系 存款人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本次理财的投向为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履约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型收益产品,期限为 50 天。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审慎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合理安排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2、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 600036 .SH,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招商银行天河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79,508.18 360,842.06
负债总额 79,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