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 月 28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1.96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股份”)现已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如下:
1、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
2、授予价格:32.53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4、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3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81.96万股限制性股票。
6、拟授予数量与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在确定首次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原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2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65名调整为63名,授予权益数量从83.18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为81.96万股限制性股票。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首次获授的限制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例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万股) 比例
王开慧 董事、财务总监 3.07 3.75% 0.01%
曾令椿 董事 3.07 3.75%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75.82 92.51% 0.19%
(61 人)
合计 81.96 100.00% 0.20%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3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5 个月、27 个月、39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5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30%
成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7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30%
成之日起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9 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40%
成之日起 5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广东丸
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 [2021] 21000640016 号),审验
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止,公司已收到王开慧等 63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26,661,588.00 元,其中用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19,600.00 元,其余款项人民 币 25,841,98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货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
册资本由本次增资之前的人民币 401,000,000.00 元变更为 401,819,600.00 元,股
本由本次增资之前的 401,000,000.00 股变更为 401,819,600.00 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1.96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01,000,000 股增加至
401,819,6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孙怀庆先生授 予登记完成前共持有公司股份 291,600,000 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 的 72.72%,授予登记完成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 司股本总额的 72.57%。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限制性股票(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4,000,000 80.80% +819,600 324,819,600 80.8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000,000 19.20% 0 77,000,000 19.16%
股本总数 401,000,000 100% +819,600 401,819,600 1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
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
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1,523.64 万元,则 2020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的 需摊销的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 总费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数量(万股) (万元)
81.96 1,523.64 4.07 756.35 480.13 237.22 45.87
由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以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二)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