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319,071,891.84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9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390,0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3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