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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6月23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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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MARUBI BIOTECHNOLOGY CO.,LTD.
(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伴河路 92 号 2 号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 股)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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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股份安排: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4,1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最终
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1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孙怀庆及王晓蒲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 2)本人在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同)。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 1 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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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3)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在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本人做出的承诺及其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前提
下,本人将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并及时、准
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①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③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④减持数量:在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
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的 15%; 在
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至 24 个月内, 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5%。
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减持
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 4)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孙怀庆或王晓蒲任一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孙怀庆与王晓蒲均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孙怀庆或王晓蒲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以后届满者为准),孙怀庆与王晓蒲将继续执行前述承诺。孙怀庆或王晓蒲任一人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
约束措施: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
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
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
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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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本企业有意在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该解除锁定部分 60%到
100%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企业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
并保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本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本企业
做出的承诺等对本企业具有约束性的文件进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
受以下约束措施: 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
持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
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
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月【】日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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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
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
财务报表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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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共有 3 名,分别为孙怀庆、王晓蒲和 L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分别持有公司 81%、 9%和 10%的股份。
1、实际控制人孙怀庆及王晓蒲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 2)本人在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同)。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 1 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3)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在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本人做出的承诺及其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前提
下,本人将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并及时、准
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①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③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④减持数量:在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
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的 15%; 在
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至 24 个月内, 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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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5%。
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减持
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 4)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孙怀庆或王晓蒲任一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孙怀庆与王晓蒲均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孙怀庆或王晓蒲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以后届满者为准),孙怀庆与王晓蒲将继续执行前述承诺。孙怀庆或王晓蒲任一人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
约束措施: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
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
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
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 L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