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0-078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祥禾涌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祥禾涌安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10,668,399 股,占泉峰汽车总股本的 5.29%,股份来源为泉峰
汽车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祥禾涌安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180 天内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4,030,648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 90 天
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180 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61,296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且在任意 90 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
本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祥禾涌安可
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10,668,399
祥禾涌安 10,668,399 5.29%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祥禾涌安 3,331,600 1.65% 2020/7/3~ 18.31-20.81 2020-6-3
2020/12/1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祥禾涌安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1/1/15 ~ 按 市 场 首次公开发 自身资金需
10,668,399 5.29% 2021/7/13 价格 行前取得股 求
股 易 减 份
持,不
超过:
4,030,
648 股
大宗交
易 减
持,不
超过:
8,061,
296 股
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180 天内(即 2020 年 12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26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祥禾涌安可能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股份锁定期满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若减持当年公司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形,则可减持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
2)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祥禾涌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 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祥禾涌安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祥禾涌安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祥禾涌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祥禾涌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