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0-050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由 0.15 元(含税)调整为 0.14886 元(含税)。
2020 年 6 月 10 日,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000 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3,000 万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7)。
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
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9),公司新增股份 153.24 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01,532,400 股。
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14886 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30,000,000÷201,532,400≈0.14886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
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0.14886×201,532,400≈30,000,113.06 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现金红利 0.14886 元(含
税),利润分配总额为 30,000,113.06 元(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占公司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34.93%。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