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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2 沪市 泉峰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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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2:泉峰汽车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4

603982:泉峰汽车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0-030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目前公司业务不涉及华为 5G 相关产品及汽车智能网联系统,“华为成立
5G 汽车生态圈”,目前尚不直接涉及汽车零部件企业。

      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营业收入在公司营业总收入中占比较小。公司
2019 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营业收入 14,780.0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11.82%。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0 年 5 月 8 日以来,累计涨幅达到 33.09%,敬请投
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 24,554.7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6.83 万元,同比下降 35.65%。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 54.4,高于同行业 21.61。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8 日、5 月 11 日、5 月 1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5 月 13 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部分投资者将公司列入“华为成立 5G 汽车生态圈”概念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华为在其官方网站的公告,华为将携手首批 18 家车企,成立“5G
汽车生态圈”。首批 18 家车企主要为整车厂,目前尚不直接涉及汽车零部件企业;

  2、目前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及黑色金属类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的热交换系统、传动系统、引擎系统以及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驱系统等。此外,公司还生产部分家电类零部件产品。目前公司业务不涉及华为 5G 相关产品以及汽车智能网联系统。

  如公司业务有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发布相关公告。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在公司营业总收入中占比较小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及黑色金属类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的热交换系统、传动系统、引擎系统以及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驱系统等。此外,公司还生产部分家电类零部件产品。

  公司 2019 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营业收入 14,780.0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11.8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营业收入在公司营业总收入中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主营业务下滑风险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 24,554.7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6.83 万元,同比下降 35.65%。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下滑风险。

    3、市盈率高于同行业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收盘,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
 滚动市盈率为 54.4,市净率为 2.77,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分类结果,公 司所处汽车制造业行业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21.61,市净率为 1.56,公司滚动 市盈率和市净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8 日、5 月 11 日、5 月 1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5 月 13 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0 年 5 月 8 日以来,累计涨幅达到 33.09%,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
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了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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