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邵辉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沈迪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沈迪利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沈迪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经董事长邵辉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咪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李咪咪女士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咪咪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71-22898090
传真:0571-22898600
电子邮箱:shendili@126.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 1766 号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1-22898137
传真:0571-22898600
电子邮箱:jihuadyes@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 1766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1.沈迪利
男,198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9 年 1 月—2022 年 2 月,任吉华集团证券事务代表;2022 年 2 月—2023 年 2
月,任吉华集团综合办副主任(主持工作)、证券事务代表;2023 年 2 月至今,任吉华集团综合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拟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李咪咪
女,199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杭
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成本会计,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拟聘任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