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8,000 万元~12,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142.05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3.06%
累计已回购金额 8,096.1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41 元/股~4.52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及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吉
华集团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 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142.05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6%,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38%。成交的最高价
为 4.52 元/股、最低价为 3.41 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096.18 万元(不含
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