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吉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已就杭州道康置业有限公司诉杭州萧山放心食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徐建初、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舜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盛鸿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 10 时至 2020 年 4 月 18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
外)公开拍卖萧然工贸持有的公司 350 万股股权和 210 万股股权,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5%和 0.3%,现将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查询到本次拍卖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的竞价结果如下:
1、用户姓名徐杏花通过竞买号 V1635 于 2020 年 04 月 18 日在杭州市萧山区
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0 万股股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3080000(贰仟叁佰零捌万元)。
2、用户姓名邵益华通过竞买号 W8000 于 2020 年 04 月 18 日在杭州市萧山区
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0 万股股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3880000(壹仟叁佰捌拾捌万元)。
受买人徐杏花、邵益华应将上述拍卖款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前缴入法院指定
账户,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前,徐杏花持有公司 14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本
次拍卖后,徐杏花持有公司股份将从 1400 万股增加至 1750 万股。竞拍人徐杏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邵伯金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徐杏花系邵伯金先生兄弟的配偶。本次拍卖前,邵益华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拍卖后,邵益华将持有公司 21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竞拍人邵益华系邵伯金先生兄弟的子女,邵益华系徐杏花的子女。
2、截至本公告日,萧然工贸实际持有公司股份 88,860,9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9%,因前次司法拍卖受买人深圳前海尚未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根据目前股份登记信息显示,萧然工贸仍持有公司股份 100,060,9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9%。萧然工贸目前所持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9%,累计司法冻结 1,229,467,650 股,不排除萧然工贸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继续司法拍卖的情况。
3、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锦辉机电持有公司 28%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邵伯金先生;公司第二大控股股东萧然工贸持有公司 12.69%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徐建初先生。因公司 IPO 时锦辉机电与萧然工贸持股比例接近,被共同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邵伯金先生与徐建初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关系协议》。萧然工贸及实际控制人徐建初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锦辉机电及实际控制人邵伯金之间股权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互相担保的情形。若萧然工贸所持公司股份均进入司法拍卖程序,会影响萧然工贸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对第一大股东锦辉机电及实际控制人邵伯金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萧山法院出具的正式拍卖成交裁定书,后续可能将涉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是否拍卖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