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华创新产业园(旧厂区(房)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吉华创新产业园(旧厂区(房)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65,252.06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风险揭示”部分
一、 投资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相关厂区(现划归为杭州市空港经济区)的生产线于 2007 年搬迁至临江工业园区(现划归为杭州市钱塘新区)。截至目前,红山农场厂区尚有存量土地约211.5亩,为响应政府号召,优化用地结构,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65,252.06 万元,将红山农场厂区闲置的存量土地及旧厂区(房)改建为“吉华创新产业园”,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并以向入驻企业收取租金的方式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吉华创新产业园(旧厂区(房)改造项目)的议案》。
2、本项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依托空港区域优势与公司资源优势,以“制造+办公”的“楼宇工厂”
模式,服务以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为主的企业,公司通过向入驻企业收取租金的方式实现经济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 65252.06 万元,占地面积 74306.13 平方米(约 111.5 亩),
项目总建筑面积 194749.9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9693.2 平方米,地下面积 55056.7 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期为 3-5 年,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2020 年-2022 年)主
要建设高端制造区、金融平台区、设计研发区、部分生活配套区和地下停车场;二期(2023 年-2024 年)主要建设智慧物联区、空港服务区、文化创意区、部分生活配套设施和地下停车场等。
经过财务测算,正常年份(第 8 年)预计营业收入 17907.40 万元,净利润
8820.89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全部投资)11.75%,税后财务净现值
19303.79 万元,税前投资回收期 11.84 年,税后投资回收期 13.42 年(含建设
期),盈亏平衡点 23.1%。具体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
序号 指标 单位 数值 备注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65252.06
1.1 建设投资 万元 64771.44
1.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0.00
1.3 流动资金 万元 480.62
2 营业收入 万元/年 17907.40
2.1 其中:销项税额 万元/年 1304.23 正常年份值
2.2 不含税收入 万元/年 16603.17 正常年份值
3 税金及附加 万元/年 0.00 正常年份值
4 总成本费用 万元/年 4841.99 正常年份值
其中:经营成本 万元/年 2350.86 正常年份值
5 利润总额 万元/年 11761.18 正常年份值
6 企业所得税 万元/年 2940.30 正常年份值
7 净利润 万元/年 8820.89 正常年份值
8 总投资收益率(ROI) - 27.0%
9 投资利税率 - 18.0%
10 销售利润率 - 70.8%
11 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 - 14.71% 大于基准收益率
12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 11.75% 时项目可行
13 税前财务净现值 万元 37784.80 大于零时项目可
14 税后财务净现值 万元 19303.79 行
15 税前投资回收期(动态) 年 11.84 含建设期
16 税后投资回收期(动态) 年 13.42
17 盈亏平衡点 - 23.1%
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为公司创造利润的同时,还有助于推动区域产业升级,为杭州空港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同时对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提升区域经济水平,促进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具有显著意义。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结合空港区域优势和产业规划,重点围绕高端制造和生物医药等契合临空经济规划的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创业共享平台,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闲置的存量土地及旧厂区(房),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推进转型升级,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 风险揭示
1、该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及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投资建设进程、项目收入和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2、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导致相关财务风险的增加。
3、该项目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项目备案表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