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9-100
债券代码:143083 债券简称:17 金诚 01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诚信”)于 2019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自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 18 个
月,即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2017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截至 2017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华润信托
赢通 14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计划”)自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7,121,600 股,购买总价为 139,954,935.00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完
成。从 2017 年 3 月 18 日开始计算,锁定期十二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不超过 36 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即 2017 年 3 月 7 日起计算。
(三)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中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由 7,121,600
股相应变更为 9,258,080 股。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卖出股票,仍持有公司股票 9,258,0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59%。
二、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相关情况
根据《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0 年 3 月 7 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
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自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 18 个月,即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止。
如存续期延长 18 个月期满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可在期满前 2 个月召开持有人会议,按照《金诚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后续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根据《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华润信托”购买完成金
诚信股票之公告日(即 2017 年 3 月 18 日)起算。截至目前,该股票锁定期已结
束。本次延期后,不再设锁定期。
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各自持有份额的比例保持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金诚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金诚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宜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相关安排。
四、备查文件
1、《金诚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金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金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