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 临 030 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方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集团”)发来的任免函,刘元魁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江钨集团推荐温鹏先生任本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温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温鹏先生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温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年临 031 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新增 2,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按持有宏泰物流 45%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900 万元。具体融资担保金额将视宏泰物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银行审批后宏泰物流实际发生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年临 032 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